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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更强责任彰显实干担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诈骗、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批准逮捕跨境电诈、偷越国(边)境犯罪;严惩电信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从严惩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惩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活动,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助力清廉江川建设。保障和服务一流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办理非法经营、出售假币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2.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初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路,恪守司法为民根本立场,以检察工作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纵深推进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坚决维护司法公正,以更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

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立办各类行政检察案件,以行政检察提质增效促进司法公正和执法公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凸显。持续推进星云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助力“湖泊革命”涉及渔业生态环境修复保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122,426.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01,892.7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20,533.6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增加612,762.08元,增幅为7.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85,553.6元,增幅为42.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干警张俊的抚恤金收入185,553.6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27,228.48元,增幅为5.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在职干警比上年净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以及本年度财政增加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收入2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01,892.70元,其中:本年收入8,501,892.7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01,892.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增加427,228.48元,增幅为5.2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院在职干警比上年净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度一般共公财政拨款增加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收入25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22,426.3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01,892.70元,其中:基本支出8,151,892.70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77,228.48元,增幅为2.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在职干警比上年净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以及全院干警社保资金、工资福利调整增加。二是项目支出3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000元,增幅2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共公财政拨款增加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25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413,384.18元,主要用于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办案及物业管理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0,886.88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41.8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7,272.5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2,068.7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56.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医疗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2,082.51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4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减幅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准精公务接待预算,故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我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准精公务接待预算,故公务用车经费与2023年一样。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求2024年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1)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2)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营造营商良好法治环境,增强保障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4)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5)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年各类案件受理数量400件以上,公诉案件年终结案率90%以上,案件在审查期限内办结率95%以上,检察机关工作报告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满意度95%以上。

(二)“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实施,达到以下绩效目标是做好本部门物业管理理经费的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2024年具体目标是:

会务保障完成率90%以上,卫生保洁合格率90%以上,物管人员签订合同并培训的人数占比90%以上,单位人员满意度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40,501.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025.42元,增幅8.22%。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在职干警人员比上年净增加1人,按人员预算的公务交通补贴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916,979.82元,其中,流动资产48,189.14元,固定资产8,776,369.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81,374.19元,其他资产111,047.2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54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08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7项,账面原值1,215,350.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预算公开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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