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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检●普法强基】联合普法“有温度” 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两相宜”
时间:2023-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生鲜灯”是一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显色指数而使人眼看到的物品色彩加深加重的灯具。商家们之所以爱用生鲜灯打光,就是因为它拥有强大的“美颜”功能,在生鲜灯的照射下,肉类、卤菜、蔬菜、海鲜等食品显得色泽格外红润、鲜艳,这些生鲜灯悄无声息地影响着消费者的视觉感官和购买选择。面对不新鲜的生鲜食材或加工类食品,在自然光或近自然光灯具照射下可以轻松予以辨识的消费者,在遇到生鲜灯照射时就往往难以看清。而在各地的农贸市场和超市里售卖生鲜食材或加工类食品的商户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普遍存在。


图为互联网上关于生鲜灯的光效宣传展示

2023年11月13日,我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交的“江川辖区部分商家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的线索,经调查该线索属实。2023年11月13日,我院就生鲜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向玉溪市江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进行实地调查,并向全区范围内的有关商户发出书面整改通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2023年11月23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我院干警进行实地巡查,分别到大街农贸市场、老街心农贸市场、中联超市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进行释法说理,商户们均表示会立即整改。此次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促使全区市场营商环境更加诚实守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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